公司代码:600189 公司简称:泉阳泉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在 2019 年度出现高额亏损,2019 年末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1,272,918,639.03 元。2020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82,943,910.2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89,974,728.81 元。其 中,母公司会计报表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61,707,912.2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77,946,218.11 元,母公司 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9,654,130.32 元。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泉阳泉 600189 吉林森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时军 金明 办公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1399号 电话 0431-88912969 0431-88912969 电子信箱 sj@jlsg.com.cn sj@jlsg.com.cn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 1998 年上市以来,经过 20 余年的跨越式发展,不断壮大:于 2016 年完成了重大资产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8 年全面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由森林采伐、木材、人造板、木制品、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变更为长白 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及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等。 本报告期,公司的注册名称由“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吉林森工”变更为“泉阳泉”,现已拥有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 11 家专业分子公司, 分布在吉林、江苏、北京、广东、上海等省市地区;拥有 3 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先后荣 获“绿色中国特别贡献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 25 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等荣 誉称号。“泉阳泉”矿泉水先后获评“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等荣 2 誉称号,并通过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苏州园区园林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 园林景观作品 500 余项,荣获国家、省市级设计及施工奖项 30 多项。“霍尔茨”木门以其卓越的 绿色环保品质在国内享有盛誉,先后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认定、“中国十 佳木门品牌”“中国门业白金奖”“中国木门原创设计金奖”“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等荣誉。 目前,公司秉持“一主一辅”产业发展战略,以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为龙头,以生态修复 型园林绿化产业为依托,兼以发展木门产业挺进智能环保家居领域,围绕产业发展方向整合资源, 倾力打造绿色产品和绿色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以发展矿泉水和园林工程“一主一辅”产业格局为公司发展总体战略,目前公司在矿泉 水业务和园林业务及智能自动化家具生产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等环节中均有自已的 专业团队,产业链相对完整,形成了完善的经营模式。 1、公司核心业务矿泉水的经营模式为“生产+研发+营销+战略合作”:公司拥有核心生产基地 和水源矿权,坚持天然、健康的理念,建立了涵盖原料、研发、制造和销售的经营模式,拥有自 己的营销团队,同时与成熟的营销网络经销商进行战略合作。 2、公司的园区园林业务集投资、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等资质,形成了所属行业“技术+全产业链”成熟的经营模式。 3、公司的木门家居业务以木门生产为主,以集成化家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为— 体的全屋定制家居。实现完整家装家居产品生产闭环,打通设计、产品、服务等环节,为用户构 建全新的家装选购及居住体验。 (三)行业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相关 内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4,845,716,981.74 5,157,421,970.79 -6.04 6,627,848,323.47 营业收入 1,372,012,333.25 1,601,875,867.54 -14.35 1,546,473,36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2,943,910.22 -1,484,737,184.46 41,978,268.5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094,720.92 -1,558,424,572.63 -86,280,262.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87,378,341.10 1,403,260,240.58 5.99 2,954,754,608.78 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96,589,292.78 75,865,007.07 159.13 191,343,740.66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2.07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2.07 0.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4 -68.77 1.46 (%) 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44,603,879.19 297,322,532.59 410,286,723.86 519,799,197.61 归 属 于 上市公司股东 -56,604,295.71 111,401,750.95 21,621,760.35 6,524,694.63 的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 扣 除 非经常性损益 -58,811,554.02 35,178,173.54 4,612,905.20 28,115,196.20 后的净利润 经 营 活 动产生的现金 37,995,718.21 112,371,170.64 113,265,609.24 -67,043,205.31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6,76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8,01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减 量 (%)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100,000 216,254,080 30.24 69,126,137 冻结 153,626,137 国有法人 赵志华 -8,053,470 67,802,494 9.48 37,118,547 无 境内自然人 0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 0 51,193,531 7.16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 0 人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860,520 28,122,512 3.93 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 伙) 人 张宇 0 20,800,000 2.91 20,80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9,100,000 19,100,000 2.67 19,10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 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318,370 10,381,630 1.45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23,891 5,323,891 0.74 无 0 国有法人 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0 4,919,058 0.69 4,919,058 无 0 国有法人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304,980 4,812,667 0.67 无 0 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局是森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至 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 30.24%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局持有 本公司 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本公司 30.93%股份。2、公司股东陈爱莉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配偶,公司股东赵永春 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弟弟。至本报告期末,赵志华持有本公司 9.48%股份,其 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分别持有本公司 0.26%和 0.0266%股份,赵志华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9.7666%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201.23 万元,同比减少 22,986.35 万元,减少 14.35%; 实现营业利润 14,613.99 万元,同比增加 154,936.8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94.39 万元,同比增加 156,768.11 万元;每股净资产 2.08 元,每股收益 0.12 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决议 通过,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 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 之前或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 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 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 项目列报。 ——本公司的一些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的款项, 本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 ①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金额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同资产 1,030,481,002.69 存货 1,196,571,985.34 19,732,928.10 160,586,395.49 19,732,928.10 预收账款 53,852,766.15 9,027,883.58 17,036,029.09 6,267,965.46 合同负债 27,247,488.66 2,442,405.42 其他流动负债 16,236,110.11 20,300,771.35 317,512.70 ②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 2020 年度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 情况如下: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同资产 1,160,732,180.43 存货 160,678,743.94 10,079,844.29 1,321,410,924.37 10,079,844.29 预收账款 9,725,866.31 5,609,229.79 61,182,016.75 9,571,078.40 合同负债 45,751,910.36 3,506,060.72 其他流动负债 28,223,514.14 455,787.89 22,519,274.06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①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 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6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本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 董事会决议,本公司规范工程类项目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A. 变更前会计估计: 1)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未结算工程项目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值: ①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 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截至目前,公司无该类需计 提跌价准备的在施项目。 ②依据工程项目合同付款条款,超过付款期限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计提减值准备。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 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未到期保证金、未到期协议和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低风险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账龄分析组合 为信用风险特征。 提。 依据工程项目合同付款条款,超过付款期限已结 逾期组合 已结算项目的应收工程款。 算的应收工程款全额计提减值。 B.变更后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 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未到期保证金、合并范围内 关联方款项以及根据预期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低风险组合 用风险损失测算,信用风险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极低的金融资产。 7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应收工程款组 工程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除低风险组合和应收工程款 账龄分析组合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组合外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②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影响金额: a.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变更前 重新计量 2020 年度变更后 应收账款 279,062,044.27 13,895,352.63 292,957,396.90 其中:坏账准备 31,375,268.25 -13,895,352.63 17,479,915.62 b.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变更前 重新计量 2020 年度变更后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1,743,180.36 13,895,352.63 2,152,172.27 “-”号填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会计估计 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20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5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 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姜长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 年 4 月 2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