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 2021-02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
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贵春先生
主持,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会对董事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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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
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对所涉及
的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 2021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21 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能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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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
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季报的
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第 1、4、5、6、7、8、9、11、12 项,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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