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 2021-06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泉阳泉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1.47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于近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泉阳泉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1.47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担保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
森工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泉阳泉向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1.47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
 即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21726735997X
       3、住所:抚松县泉阳镇新华街
       4、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2 日
       5、法定代表人:黄硕
       6、注册资本:壹亿肆仟柒佰叁拾陆万零玖佰捌拾肆元整
       7、经营范围: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葡萄酒及果酒(加
 工灌装)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白酒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国
 家限制进出口货物除外);仓储保管、配送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与租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
 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指标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股东权益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银行贷款总额

2020年11月      127,540      39,032      34,936      88,508       66,014      10,667                   0

       9、被担保人泉阳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
 三年。
       3、担保主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
 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柒佰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泉阳泉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天然矿泉水作为健康饮
 食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消费趋势,是人民健康美好生活的标配,在东北地区拥
 有较高的声誉,是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化龙头,未来矿泉水产业发展具有广阔
 的前景。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为支持泉阳泉的发展,同意公司为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向中国
                                            2
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4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
于该公司的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
的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1.47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2.35%。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