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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 2022—00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506,9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赵
         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持有比例从 8.40%变为 7.34%。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赵志华发来的通知,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5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            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人基本信息       通讯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宝带西路106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8月24日——2021年12月31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赵志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7,486,900      1.05%

陈爱莉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0.0028%

赵永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0         0%

                                     合计                                              7,506,900    1.0528%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赵志华       无限售流通股         58,127,694              8.13%        50,640,794                7.08%

陈爱莉       无限售流通股          1,766,266              0.25%         1,746,266                0.24%

赵永春       无限售流通股            128,511              0.02%                 0                0.02%

             合计                 60,022,471              8.40%        52,387,060                7.3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
           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司披
           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