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 号)核准, 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 工集团”)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00普通股(A 股), 发 行 股 票 价 格 为 6.80 元 / 股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上述资 金于2018年2月8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 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1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148,683,783.88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5,783,906.95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赎回 620,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 5,889,304.9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1,690,015.01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支出 475,00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19,676,513.5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和询证函费用支出 2,929.5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8,683,783.88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7年5月24日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 2 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春西 安大路支行各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2050145010009330057 6,247,039.69 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2050145010009330059 81,516,790.60 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065 5,000,881.41 有限公司 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22050145010009330093 55,919,072.18 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108 0.00 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 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合 计 148,683,783.8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 泉饮品”)、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 ( 以下简称“泉阳泉销售分公司”)和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3月7日,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3 北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分别签订了三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7 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为“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账号 22050145010009330058 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靖 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账号22050145010009330059 专 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及“支付 部分中介机构费用”。专项账户仅用于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7月17日,公司与泉阳泉饮品、东北证券、建设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专项账户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065,专项账户仅用于泉阳泉饮品“销售渠道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7月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于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等原因,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对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058 的专项账户进行了注销,相应《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与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项目 实施主体)、东北证券和建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093,专项账户仅 4 用于“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泉阳泉饮 品、泉阳泉销售分公司、东北证券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与《关于<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补 充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108,专项账户仅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失效协议外,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关于<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补 充协议》均正常履行。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 5 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 投入的资金。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 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8]22040005号), 销 售渠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泉阳泉饮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销售渠 道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2018年5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31,473,865.13元。 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泉阳泉饮品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31,473,865.13元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 务顾问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置换 金额31,47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回了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 6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 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收回本金 18,000.00 万元,收到 相应收益 1,348,451.77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 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详见公告:临 2022—008)。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回了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 10,000.00 万元,收到相 应收益 1,361,507.59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 性存款的余额为 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25)。 3、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根据 2021 年 8 月 30 日第八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 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单位结构性 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7,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26)。 4、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详见公司 公告:临 2022—032)。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根据 2022 年 6 月 14 日董事会决 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两个募集 7 资金专户资金 20,000.00 万元分别购买了三个“单位结构性存 款”。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27,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36)。 5、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回了 2022 年 5 月 16 日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 7,000.00 万元,收到相 应收益 555,780.82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 存款的余额为 20,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39)。 6、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根据 2022 年 6 月 14 日《关于 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 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 集资金专户资金 7,000.00 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 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27,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43)。 7、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回了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购买的两笔“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 14,000.00 万元,收 到相应收益 1,111,561.64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 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13,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 052)。 8、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根据 2022 年 6 月 14 日《关于 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 8 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两 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3,500.00 万元分别购买了“单位结构性 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26,5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60)。 9、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回了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 7,000.00 万元,收到相 应收益 555,780.82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 存款的余额为 19,5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66)。 10、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回了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 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 6,000.00 万元,收到 相应收益 956,222.33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 性存款的余额为 13,5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68)。 2022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是否如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赎回金额 结余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期归还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1 份有限公司长春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 2021.11.05 2022.02.05 性存款 归还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2 70,000,000.00 70,000,000.00 — 2021.11.05 2022.02.05 份有限公司长春 性存款 归还 9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3 份有限公司长春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2021.10.26 2022.04.26 性存款 归还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4 份有限公司长春 70,000,000.00 70,000,000.00 — 2022.05.16 2022.08.16 性存款 归还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5 份有限公司长春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2022.06.17 2022.09.17 性存款 归还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6 份有限公司长春 40,000,000.00 40,000,000.00 — 2022.06.17 2022.09.17 性存款 归还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7 份有限公司长春 60,000,000.00 60,000,000.00 — 2022.06.17 2022.12.17 性存款 归还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已如期 8 份有限公司长春 70,000,000.00 70,000,000.00 — 2022.08.26 2022.11.26 性存款 归还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尚未 9 份有限公司长春 95,000,000.00 — 95,000,000.00 2022.10.21 2023.01.21 性存款 到期 西安大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单位结构 尚未 10 份有限公司长春 40,000,000.00 — 40,000,000.00 2022.10.21 2023.01.21 性存款 到期 西安大路支行 合 计 755,000,000.00 620,000,000.00 135,0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10 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 借款并增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泉阳泉 饮品从公司借款11,400.00万元向长白山天泉增资及补足前期出 资,用于实施“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2022—012、 临2022—013、临2022—014)。 2、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详见公司 公告:临 2022—032)。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11 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将实施期限 变更为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五年内(详见 公司公告:临 2022—047、临 2022-053)。 4、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泉阳泉饮品提供有息借款专 项用于实施“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临 2018—074)。根据该决议,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从建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为 22050145010009330059 )支付 500.00 万元至泉阳泉 饮品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 22050145010009330065)。 5、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旗下孙公司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靖宇海源”)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该项目 拟建设3条矿泉水灌装生产线,分别为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 用一条生产线、5L 瓶装产品专用一条生产线和12L 瓶装产品专 12 用一条生产线,其中募集配套资金10,000.0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 瓶坯瓶盖注塑设备、12L 灌装设备、水处理设备以及注塑机等。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已于2016 年 建设完成。截至2019年5月31日,“靖宇海源40 万吨矿泉水建设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靖宇海源已使用自有资 金建成一条500mL 矿泉水生产线(即“580ml、1500ml 瓶装产品 共用一条生产线”),产能为25万吨/年。因矿泉水市场增长不及 预期,大瓶装矿泉水的市场需求尚未成功开拓,靖宇海源以每年 25万吨矿泉水的产能,可以满足未来的产品需求和销售需要,预 计5年之内不会建设5L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 瓶装产品专用 生产线。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2019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2日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 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 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截至2019年8月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102,188,796.52 元。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3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 售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将实施期限变更 为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五年内(详见公司 公告:临 2022—047、临 2022-05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临时会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公司计划寻求具 有全国渠道资源的战略伙伴合作开发从而降低项目风险,同意将 含气矿泉水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 2021—048)。含气矿泉水属于高端小众品种,需要全国市场和渠 道的支撑,公司目前全国范围内的销售渠道尚未成熟,需要通过 与具有全国渠道资源的战略伙伴合作开发市场以达到该项目投 产后缩短市场开发周期、提高项目回报率的目的。目前,该项目 处于与战略合作伙伴沟通洽谈中,但尚未达成合作。同时,受当 地施工条件、季节气候条件等方面的制约,导致项目施工建设进 度有所延缓。鉴于以上两方面原因,对该项目做出延期安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待该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运行后,根据市场开发情况确定 剩余 15 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启动时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14 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 2023—015)。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1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7.65 42,228.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14.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68% 已变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资 末承诺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目 总额 投入金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部分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额(1) =(2)-(1) =(2)/(1) 变更) 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 2022 年 12 无 11,400.00 11,400.00 - 1,967.65 1,967.65 1,967.6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矿泉水生产 月 31 日 项目 靖宇海源 40 项目 项目 项目终 万吨矿泉水 10,000.00 - - - - - - - 是 终止 终止 止 建设项目 16 销售渠道建 2027 年 9 无 19,828.00 19,828.00 - - 3,147.00 3,147.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月 23 日 支付部分中 无 1,000.00 1,000.00 - 500.00 5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介机构费用 合 计 42,228.00 32,228.00 - 1,967.65 5,614.65 5,614.65 - - - - - 一、长白山天泉20 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 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泉阳泉饮品从公司借款11,400.00万元向吉林长白山天 泉有限公司增资及补足前期出资,用于实施“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2022—014)。 含气矿泉水属于高端小众品种,需要全国市场和渠道的支撑,公司目前全国范围内的销售渠道尚未成熟,需要通过 与具有全国渠道资源的战略伙伴合作开发市场以达到该项目投产后缩短市场开发周期、提高项目回报率的目的。目前, 该项目处于与战略合作伙伴沟通洽谈中,但尚未达成合作。同时,受当地施工条件、季节气候条件等方面的制约,导致 项目施工建设进度有所延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待该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运行后,根据市 场开发情况确定剩余1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启动时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 2023—01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967.6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工程款,同时 已于2022年10月完成了建筑工程及监理服务的招标工作;正在推进产能5万吨生产线成套设备的选型订购工作,正在开 展有关设备厂商的调研考察,预计2023年二季度启动设备招标、2024年二季度前可完成设备安装。 二、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实践的推进,项目原有具体实施方式呈现明显的局限性和劣势,可行性正在下降,继 续实施不符合市场环境变化,有必要变更原有实施方式,以改进提升“销售渠道建设”效果,避免造成公司资源的浪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17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47)。变更后的实施方式,新增了“新设或收购方式 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其中接洽谈判、尽职调查、履行决策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等前期工作过程,通常需要 1 年左右。完成上述前期工作并达成初步意向或框架协议后,标的公司还需要经过通常 2 年的“培育期”进行规范运行, 达到规范标准后才能实施交易。为了更加稳妥审慎地推进项目,有必要将项目实施期限变更为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5 年内(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核通过该事项,详情见公司公告临 2022-053)。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变化。 2018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47.39 万元进行置换。截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置换金额 3,147.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合计为 47,500.00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万元,部分产品尚未到达董事会决议的最晚赎回日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1、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泉阳泉饮品从公司借款 11,400 万元向长白山天泉增资及补足前期出资,用于实施“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 2022—014); 2、2019 年度,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 102,188,796.52 元。 3、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 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32)。 4、2022 年 9 月 5 日、2022 年 9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对 1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将实施期限变更为自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五年内(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47、临 2022-053)。 5、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 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泉阳泉饮品提供有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销售 渠道建设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临 2018—074)。根据该决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从建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 22050145010009330059 )支 付 500.00 万元至泉阳泉饮品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 22050145010009330065)。 19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 (1) 生重大变化 靖宇海源 40 万吨 无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矿泉水建设项目 合计 - - - - - 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拟建设 3 条矿泉水灌装生产线,分别为 580ml、1500ml 瓶装产品共用生产线,5L 瓶装产品专 用生产线,12L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瓶坯瓶盖注塑设备、12L 灌装设备、水处理设备以及注塑机 设备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使用自有资金建设 500ml 矿泉水生产线一条(即“580ml、1500ml 瓶装产品共用生产线”), 以目前的矿泉水市场情况,500ml 矿泉水生产线 25 万吨的年产能,预计可以满足产品生产和销售需要,预计 5 年之内不会建设 5L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 2019 年 6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7 月 2 日提交公 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终止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