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曲 伟 工作原因 尹世辉 董事 张惠泉 工作原因 孙明涛 董事 鲍晨钦 工作原因 刘 辉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2511 号),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 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股 本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为 2,002,291,5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40,045,83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以后年度分配。如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锦州港 600190 无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锦港B股 90095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桂萍 赵 刚 办公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大街一段1号 电话 0416-3586462 0416-3586234 电子信箱 MSC@JINZHOUPORT.COM MSC@JINZHOUPORT.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港口行业发展现状 本公司所属的港口行业是交通运输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行业,具有与宏观经济形势类似的周期性,同时,港口企业涉及的上下游行业较多,相关行业的 景气程度、周期性变化等因素也会对港口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2023 年,全球经贸环境受地缘政 治冲突、国际复杂局势与多国高通胀压力影响,增长动能不足。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2024 年 1 月更新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2023 年全球经济增长 3.1%,较 2022 年下降 0.4 个百 分点。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不变,但进出口 增速放缓,贸易结构发生变化,对“一带一路”地区维持相对韧性。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 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 126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5.2%, 实现了 5%左右的预期目标(见图 1)。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41.8 万亿元(见图 2),增长 0.2%,其 中,出口增长 0.6%,国际市场份额保持稳定。港口行业全年走势与宏观经济基本保持一致,全国 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 170 亿吨,比上年增长 8.2%(见图 3),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 50 亿吨,增长 9.5%(见图 4)。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31034 万标准箱,增长 4.9%。 图 1.2019-2023 年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图 2.2019-2023 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图 3.2019-2023 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情况 图 4.2019-2023 年全国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港口行业发展成效显著, 逐步建成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等世界级港口群,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多年位 居世界第一,在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 10 名的港口中,我国分别占了 8 席和 7 席,中国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步伐正在稳步推进,在此过程中,“一省 一港”的港口资源 整合格局基本形成,进一步提升了港口的整体竞争力和服务效率。 “十四五”期间,我国正迎来从 “港口大国”向“港口强国”迈进的历史性机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交通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国 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步伐日益加快,海港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船舶大型化、运营联盟 化、航运数字化与低碳化、物流全程化的发展趋势仍将持续,对港口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 打造智慧、绿色、科技、效率、韧性的国际枢纽港口,拓展物流新业态和高端航运服务业,成为 港口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锦州港所处的行业地位 锦州港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区域性枢纽港,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最便 捷的进出海口、东北陆海新通道的“桥头堡”和门户港,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随着国家“十四五” 规划对东北全面振兴的新战略部署,锦州港因其重要的战略位置而获得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 辽宁省的“一圈一带两区”政策也为锦州港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历经 30 余年的建设和 发展,锦州港集疏运体系日益完善、资质功能齐备,已逐步转型成为以石油及制品、粮食、煤炭、 金属矿石及集装箱装卸、仓储为主,内外贸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港口。在辽宁省最新制定的全 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中,锦州港作为重要的港口枢纽,其战略地位再次被强调。在新的时 代背景下,锦州港将继续巩固其作为区域性枢纽港的地位,成为连接东北与世界的重要桥梁,助 力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以及中俄两国联合声明的实现。 (三)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3 年以来,国家及省市出台一系列政策, 利好港口行业发展,政策主要聚焦以下方面,一 是支持港口碳中和,鼓励通过可再生能源,推动港口能源供需端绿色化发展;二是推进铁水联运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沿海港口集装箱、大宗货物等铁水联运发展;三是制定加快建设交通 强国五年行动计划,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四是完善港口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港口运营 安全稳定;五是全面提升全国港口和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生产运营管理和对外服务智慧化水平, 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这些政策精准有力,为港口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 强劲动力,推动港口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部门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2023 年 1 月 生态环境部、 《关于推进原油成 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 交通运输部 品油码头和油船挥 金融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码头、油船油气回收设 发性有机物治理工 施建设和回收油品资源化定向利用,加快推进原 作的通知》 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 VOCs 治理,实现资源节 时间 部门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约、经济效益提升、安全风险降低、生态环境保 护协同发展。 2023 年 1 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港口承 《指南》落实,建立完善港口承灾体自然灾害风 灾体自然灾害风险 险防控工作机制,加强风险评估研判、预警预防、 防控工作指南》的 隐患治理和抢险救援及相关准备工作,最大程度 通知 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 2023 年 3 月 交通运输部、 《推进铁水联运质 到 2025 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 自然资源部、 量发展行动方案 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高达到 90%左右,全国 海关总署、国 (2023-2025 年)》 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到 1400 万标箱, 家铁路局、国 年均增长率超过 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 铁集团 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 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 大宗货物的比例达到 80%,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 步入快车道。 2023 年 3 月 交通运输部、 《加快建设交通强 《行动计划》是指导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文 国家铁路局、 国 五 年 行 动 计 划 件,提出了未来五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行动目 中国民用航 (2023—2027 年)》 标和行动任务,以及十大行动和三个方面的实施 空局、国家邮 要求。 政局、中国国 家铁路集团 有限公司联 合印发 2023 年 3 月 交 通 运 输 部 《关于加快沿海和 《通知》包括码头改建扩建的重要意义、工作范 联 合 国 家 发 内河港口码头改建 围、程序要求、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协同组织 展改革委、自 扩建工作的通知》 实施五部分。 然资源部、生 态环境部、水 利部 2023 年 6 月 国家发改委 《关于做好 2023 年 其中提到,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 等四部门 降成本重点工作的 链,推动跨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深入实施多式 通知》 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研究推进多式联运“一 单制”。提升铁水联运发展水平,推动 2023 年 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 15%左右。 2023 年 7 月 交通运输部 共同部署首批国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 财政部 综合货运枢纽补链 知,进一步明确首批支持的 15 个国家综合货运 强链城市绩效评价 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2023 年 8 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修改(港口 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加 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 规定》的决定》 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规 范港口建设项目。 2023 年 9 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发布《码头油 修订发布《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 气回收处理设施建 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 设技术规范》的公 码为 JTS/T196-12-2023,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 告 起施行。 2023 年 11 月 交通运输部 《港口服务指南》 鼓励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不断完善 和拓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服务功能,提供“一站 受理、一次结费、一趟办结”的“一站式”业务 办理服务。鼓励港口经营人在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时间 部门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提供包括装卸作业等业务在内的作业电子合同 服务。实现相关单据无纸化传递以及作业合同线 上签署。 2023 年 11 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港口功 优化存量港口基础设施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 能优化提升交通强 打造绿色低碳、智慧高效的世界一流港口,奋力 国专项试点题目 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水运新篇章,交通运输部 (第一批)的通知)》 组织开展了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 点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咨询、指导完善和统 筹研究,将 14 个项目纳入第一批试点。 2023 年 12 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加快智慧港 到 2027 年,全国港口和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 口和智慧航道建设 生产运营管理和对外服务智慧化水平全面提升, 的意见》 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 2023 年 7 月 辽宁省交通 《奋力在辽宁全面 全面提升港口枢纽能力,在服务开放发展上取得 运输厅 振兴新突破三年行 新突破。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港口集疏 动中当好开路先锋 运体系建设、加快港口运营组织建设、加快港口 实施方案 绿色智慧转型建设、完善港口高质量发展体制机 (2023-2025 年)》 制。 2023 年 12 月 辽宁省交通 《辽宁省沿海航道 《管理规定》共 16 条,规定了全省沿海航道规 运输厅 管理规定》 划的内容、规划程序;明确沿海航道保护范围划 定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程序;明晰省 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建设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竣工验收的审查权限;明确了沿海航 道养护程序、养护内容、航道巡查事项;细化了 航道建设养护资金来源。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锦州港唯一运营主体。锦州港 1986 年开工建设,1990 年被 批准为国家一类开放商港。公司所在行业属于交通运输行业中的水上运输业。公司凭借区位优势及集 疏运体系,以完备顺畅的货物装卸仓储、船舶作业、公铁水集疏港等港口服务项目开展业务,吸引新 货源及腹地上下游企业到港中转,并依托港口平台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此吸 引、固化货源,助力港口发展。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港口作业合同、货物运输协议、供应协议等方式, 提供港口相关配套服务,形成业务收入,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港务费、港口作业包干费(货物装卸、 捣运、灌包拆包、铁路线使用、外贸货物港口设施保安服务费)、库场使用费、停泊费、拖轮费以及 船舶供应服务费等。 为了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拓展和完善经营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级;建设 临港产业,培育优质货源。协同周边港口开展业务合作,稳定港口吞吐量,以确保港口的可持续高质 量发展。同时,有效推进陆海新通道建设,采取建立中蒙俄—中国(锦州港)综合商品海外仓、开通 锦州至圣彼得堡公铁多式联运、拓展内陆港建设等方式扩大腹地边界。 (二)市场地位:锦州港是中国最北部一类对外开放商港及东北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是辽西区 域经济重要的增长点和拉动力。是辽东湾炼化基地能源保供港、京津冀重大产业转移物流配套承接港。 2023 年,公司连续 24 年位居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 型)业务量处于全省首 位。 (三)竞争优势及劣势: 1.竞争优势:(1)枢纽功能完备。锦州港作为距蒙古国、俄罗斯远东地区最便捷的进出海口, 上接蒙古及俄罗斯西伯利亚大陆,下联东南沿海及日韩地区,交通网络便捷。公司具有水路、公 路、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港口集装箱班轮航线已开设 20 余条,贯通南北沿海主要港口,辐射珠 江、长江水系;5 条高速公路,2 条国家级公路通过锦州港并呈放射型伸向中国东北、华北和内蒙 古广大地区;港区铁路与京哈铁路主干线等 12 条干线铁路互联互通,贯通沿海主要港口,全面辐 射长江、珠江水系。(2)区域位置突出。锦州港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位于辽宁 省西部、渤海西北部的锦州湾北岸,地处辽西走廊上咽,是辽西走廊与东北陆海新通道“十”字 交叉的物流枢纽。(3)国家政策支持。公司长期以来稳守主业,为国家重大项目提供物流支撑和 产业引领。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融入“一带一 路”、维护“五大安全”“加强中蒙俄合作”等多重国家级、省级政策支持下,公司发展处于有利 政策窗口期。 2.竞争劣势:(1)受限于腹地物流需求。公司主要服务于腹地的物流需求,港口经营的规模大小 主要受限于腹地物流需求的多少。(2)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其延伸的产业链条会对港口 的货源结构带来较大影响,直接导致港口货运量增减,进而影响公司利润。 (四)主要业绩推动因素: 1.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趋势因素:港口行业作为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是国 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与整体经济发展形势趋于一致。经济形势变化下各种产业结构发生调整直接影 响各货种之间的航运需求,进而直接决定公司货物吞吐量。 2.战略投资因素:2023 年是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港口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公司坚持 以“夯实主营业务,大力发展非主营业务,加快建设临港产业,全力推进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为战 略方针,采取优化市场开发策略、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业务多元化发展、协同发展通道经济等策 略,提升港口市场地位与核心竞争力。 3.腹地经济发展状况因素:公司的货源辐射范围主要涵盖中国东北、华北等周边地区和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等东南沿海地区及欧洲部分地区。腹地经济发展状况影响腹地企业的物流需求,其 货源结构直接决定港口运输的产品结构及港口企业利润水平的高低。 整体上,公司的吞吐量规模与港口行业总体运行情况趋于一致呈平稳上升趋势。但受到部分行业 产能过剩、市场萎缩等因素影响,港口货源结构有所变化以及成本刚性增长共同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 下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17,208,881,792.65 17,675,106,774.26 -2.64 18,462,626,18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745,555,832.57 6,656,897,445.06 1.33 6,561,416,637.66 资产 营业收入 2,816,204,624.20 2,957,973,859.39 -4.79 2,932,560,611.58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2,741,336,919.27 2,852,590,344.02 -3.90 2,813,678,144.32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2,082,401.85 127,673,725.93 -35.71 126,181,470.20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3,523,175.99 -3,342,982.73 不适用 20,556,199.60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56,841,211.35 752,953,050.59 53.64 1,531,733,897.74 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0.70个百 1.23 1.93 1.93 )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0994 0.063764 -35.71 0.063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0994 0.063764 -35.71 0.063019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81,536,370.21 784,320,006.10 540,121,355.51 610,226,89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642,046.95 19,633,608.34 95,681.66 36,711,064.9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089,482.95 12,413,389.79 -23,476,264.69 -8,549,784.04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58,085,603.25 453,295,415.67 92,153,717.60 253,306,474.83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7,40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6,39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股份 (全称) 量 (%) 件的股 数量 性质 份数量 状态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 0 382,110,546 19.08 0 无 0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 -3,183,000 285,710,725 14.27 0 质押 285,700,000 公司 有法人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 境内非国 120,220,405 6.00 0 质押 120,220,00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118,170,000 5.90 0 无 0 国有法人 限公司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 101,442,095 5.07 0 无 0 国家 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383,700 78,357,633 3.91 0 质押 62,000,000 有法人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 14,108,292 14,108,292 0.70 0 无 0 其他 -隆慧汇朴战略投资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299,990 0.51 0 无 0 其他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8,723,288 0.44 0 无 0 其他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境内自然 薛青洁 6,082,982 6,082,982 0.30 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上述第八名、第九名股东分别为本公司第二期、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集体账户,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其他符合认购条 件的公司员工,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未知前十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第七、十名股东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3.其他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锦州港股份有 限 公 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 20 锦港 01 163483 2023-05-07 0 7 司债券(第一 期) 锦州港股份有 限 公 司 2020 20 锦 州 港 102000501 2023-03-25 0 7 年度第一期中 MTN001 期票据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按期兑付公司债券“20 锦港 01”本金和存续期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 第三年的利息,完成“20 锦港 01”到期兑付并摘牌。 债券(第一期)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按期支付中期票据“20 锦州港 MTN001”本金和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 存续期第三年的利息。 票据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60.24 61.77 -2.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352.317599 -334.298273 不适用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11 0.12 -8.33 利息保障倍数 1.23 1.30 -5.3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具体部署和思路 举措,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调整经营策略,在巩固提升主营板块的基础上,进一 步完善基础设施、做强临港产业,建设陆海通道,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81,620.46 万元,同比减少 4.79%,营业成本 213,254.58 万元,同比减少 4.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8,208.24 万元,同比下降 35.71%,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公司取得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前述“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