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监事丁泉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监事丁泉对本半年报投弃权票。理由是: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告,公司开展贸易业 务形成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合计约 21.71 亿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述款项全部逾期。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向法院对涉及合同金额 7.69 亿元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共查封贸易客户 银行存款 392 万元。由于逾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金额巨大,半年报按净额 11.93 亿元单项全额 计提减值准备。建议公司根据贸易合同对被冻结贸易客户账户的资金余额、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违约情况、诉讼进展等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合理确定逾期贸易合同的坏账准备的实际可收回情况, 科学确定计提比例,对侵害公司利益、损害股东权益行为采用法律手段,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王建 工作原因 孙明涛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锦港 600190 锦州港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锦港B 900952 锦港B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桂萍 赵刚 电话 0416-3586462 0416-3586234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 办公地址 一段1号 一段1号 电子信箱 MSC@JINZHOUPORT.COM MSC@JINZHOUPOR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5,793,983,691.64 17,208,881,792.65 -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50,090,799.29 6,745,555,832.57 -17.7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956,508,928.88 1,665,856,376.31 -4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9,570,376.49 45,275,655.29 -2,66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89,544,773.33 18,502,872.74 -6,528.9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759,895.64 811,381,018.92 -7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1 0.68 减少19.4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9122 0.022612 -2,661.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9122 0.022612 -2,661.13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1,91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数量 数量 (%) 股份数量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 国有法人 19.08 382,110,546 0 无 0 有限公司 3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 14.27 285,710,725 0 质押 285,700,000 公司 法人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 境内非国有 6.00 120,220,405 0 质押 120,22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国有法人 5.90 118,170,000 0 无 0 限公司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 国家 5.07 101,442,095 0 无 0 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40,075,201 0 质押 40,000,000 法人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1 10,299,990 0 无 0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44 8,723,288 0 无 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严书晨 境内自然人 0.42 8,330,900 0 无 0 杨勇国 境内自然人 0.29 5,790,000 0 无 0 1.上述第七名、第八名股东为本公司第二期、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集体账户,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及其他 符合认购条件的公司员工,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根据前六大股东问询函回复意见,前六大股东确认,其与 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第九名、第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原因 1.《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 4 根据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公司应分别调减 2018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 21.20 亿元、39.47 亿元、24.82 亿元以及 0.75 亿元;调减 2018 年至 2020 年营业成 本 21.00 亿元、39.08 亿元以及 24.37 亿元;调减 2018 年至 2021 年利润总额 0.21 亿元、0.39 亿元、0.44 亿元以及 0.75 亿元。 2.2024 年半年报未调整期初数的原因 根据规定,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鉴于目前公司尚未 完成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借鉴其他上市公司存在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后调整的情形,因 此,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暂不对《事先告知书》所涉内容进行追溯调整,在此进行重点提示。 3.公司后续调整计划 为保证调整数据的准确性,公司决定在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及完成年审会计机构聘任后, 根据业务实质和会计准则规定,参考年审会计师意见,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 (二)关于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合计金额约 21.71 亿元,其中, 已诉讼合同金额 7.69 亿元,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7 日、10 月 15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 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53)。 2.公司一方面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贸 易业务的内部管理,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赊销业务管理办法》等贸易制度, 并完成《客户准入授信整改方案》,同时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包括到合同相对方实地考察,充分 了解其资产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制定履约方案;向未履约方发送催促履行函、律师函;向司法 机关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有涉及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请求等。 3.鉴于公司贸易业务往来款逾期事项具有突发性、整体性特征,且目前公司已采取所有可能 的法律救济手段,但相关债权的回收仍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审 慎判断逾期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对上述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扣 除公司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 0.03 亿元后,净额 11.93 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次计 提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 11.93 亿元。 4.即使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仍将成立专门催收小组,继续采取所有可能的手段主 张债权,包括推进催讨进度、诉讼及执行进度,以及推进向相关责任人的追责进度,争取最大限 度回收债权,竭力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款项回收进展情况保持密切 关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三)关于贸易收入确认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未发生变化,与以前年度一致。本期未发生按总额法核算 贸易业务,按净额法核算确认贸易收入 580 万元。鉴于公司有部分贸易业务应收款项逾期,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此报告对逾期合同按净额法核算的贸易收入 108.52 万元不确认,暂时计入过渡 科目“其他应付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