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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0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
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及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

     项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拟一次或分次注册 拟一次或分次注册 拟一次或分次注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不超过人民币24亿 不超过人民币20亿
   发行规模     24 亿 元 的 中 期 票 元的短期融资券, 元 的 超 短 期 融 资
                据,一次或分次择 一次或分期择机发 券, 一次或分期择
                机发行               行               机发行
                补充生产经营活动 补充生产经营活动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所需流动资金和偿 所需流动资金和偿 还到期债务及其他
                还金融机构借款及 还银行借款及其他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资金用途
                其他中国银行间市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认可的用
                场交易商协会认可 易商协会认可的用 途
                的用途               途
 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            不超过1年        不超过270天
 发行利率       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事宜,公司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控制节奏,
择机发行。
    三、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