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更换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2-2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更换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更换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尹
世辉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其工作经历和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董
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2.本次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将尹世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国峰、王祖温、宋天革、杨华
2023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