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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集团”)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导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
 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180,998,333 股减少至
 154,732,133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9.04%减少至 7.73%。


     2023 年 4 月 14 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东方集
 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锦州港股份达到 1%的通知》,2023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4 月 13 日期间,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 股)26,26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18%。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    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露义务
人基本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经开区大厦第 9 层 901 室
信 息
          减持                                  股份                        减持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方式                                  类型                        比例
                   2023 年 3 月 15 日
          大宗
                           至                                 6,596,200 0.3294%
权益变    交易
                   2023 年 4 月 13 日       无限售流通股
动情况
                    2023 年 4 月 6 日         (A 股)
          集中
                           至                                19,670,000 0.9824%
          竞价
                   2023 年 4 月 13 日
                              合计                           26,266,200 1.3118%
                                        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持有比例
                           (股)                     (股)
           无限售流通股
东方集团                 180,998,333       9.04% 154,732,133          7.73%
             (A 股)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东方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发
 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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