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43,532,702.17 元。 2023 年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汇总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4,929.6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771,128.9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5,288,901.45 合计 -43,532,702.17 信用减值损失明细表 单位:元 期末应收款项 累计计提 科目名称 单位名称 本期计提金额 累计计提金额 金额 比例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合计 7,262,924.84 -14,929.65 36,314.62 0.50%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合计 716,181,980.41 1,771,128.93 16,565,295.17 2.31% 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 150,000,000.00 -45,500,000.00 19,500,000.00 13.00% 公司(股权转让款) 其他应收 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 7,195,138.88 -618,298.61 71,951.39 1.00% 款 公司(资金占用费) 其他小计 52,314,059.63 829,397.17 8,193,274.38 15.66% 合计 209,509,198.51 -45,288,901.45 27,765,225.76 13.25% 注:负数表示本期转回金额。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原值 7,262,924.84 元,全部 为商业承兑汇票。本期拟按预期信用损失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4,929.65 元,累计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6,314.62 元。 (二)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原值 716,181,980.41 元,本 期拟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771,128.93 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 额 16,565,295.17 元。 (三)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原值 209,509,198.51 元, 本期拟按预期信用损失转回各组合的坏账准备金额 45,288,901.45 元,累计计提 坏账准备金额 27,765,225.76 元。 其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50,000 万元,已计提 6,500 万元坏账准备,本期公司收到 35,000 万元款项,拟 冲回已计提坏账准备 4,550 万元,影响本年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4,550 万元。 三、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 次 计 提 ( 含 转 回 )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将 增 加 2023 年 一 季 度 利 润 总 额 43,532,702.17 元。本次计提(含转回)信用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 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含转回)信用减值 损失,增加 2023 年一季度利润总额 4,353.27 万元。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含 转回)信用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后,公司当期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 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原则,有助于 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