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12
证券代码: 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6—02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 11:00 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天德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
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公司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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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二、四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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