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7-1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化新领域中高压开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智能低压电器技术升级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基于 IGBT 器件 的变频与逆变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73,335,660.46 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实 1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4,980,432.24 元。 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截止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建设实施的四个项 目全部建设完成,于 12 月 20 日通过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甘肃茂源 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于 2017 年 2 月通过了甘肃省发改委组 织的项目竣工验收。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本次实施的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共完成 投资 672,092,291.12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7,467,555.85 元,四 个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本金+收益)73,335,660.46 元。详见下 表: 实际完成总投资 计划安排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使 募集资金专户余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元) 用金额(元) 额(元) 智能化新领域中高 1 压开关设备产业化 363,665,226.38 334,980,432.24 278,002,756.03 59,988,949.86 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 75,012,999.24 65,000,000.00 57,319,735.00 8,681,410.07 项目 智能低压电器技术 3 升级及产业化建设 166,365,812.35 85,000,000.00 82,145,064.82 3,460,842.04 项目 基于 IGBT 器件的 4 变频与逆变装置产 67,048,253.15 40,000,000.00 40,000,000.00 1,204,458.49 业化建设项目 合计 -- 672,092,291.12 524,980,432.24 457,467,555.85 73,335,660.46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一是配比投入。公司为了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根据项 目计划,制定了项目建设资金由募集资金和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两部分 按比例投入的计划。 2 二是强化管理。公司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 三是加强过程控制。在项目筹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 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总投资成本。 五、将募集资金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得到提升,配套流 动资金投入加大。为了支持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 经济效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 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以较少的资金完成了四个募投项目,将项目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 金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 3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电工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73,335,660.46 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城电工实施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73,335,660.4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自此,本保荐机构对 长城电工未尽事项的持续督导责任已正式结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