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2 公司简称:长城电工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 年 度 ,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9,990,702.51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6,583,121.7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98,265.4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 15,084,856.34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24,144,993.00 元。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拟按 2017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 15,084,856.34 元的 17.57 %,即 2,650,488.00 元进行利润分配,以 2017 年末公司股本总额 441,748,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 0.06 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城电工 600192 G电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白天洪 白天洪 办公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 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 电话 0931-8415501 0931-8415321 电子信箱 gwe@chinagwe.com gwe@chinagw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属机械工业中的电工电器行业,主要从事高中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高中低压电 器元件、电气传动自动化装置、新能源装备等电工电器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果蔬汁 加工,水电运营与管理等业务。电工电器产品业务是支撑公司经营发展的核心产业,现已形成以 高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为“一主”,低压电器元件、自动化装置及清洁能源装置产业为“两翼”, 现代制造服务业为依托的电工电器“一主两翼”产业发展格局。 公司实行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在经营模式方面,公司采购模式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大宗物资 (铜材、钢材等),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负责采购配送,其余原材料 和器件由各子公司根据对市场的预测和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需要采购 的原材料和器件的种类和数量,并及时进行采购。生产模式为: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均采用订单 生产模式(MTO),以销售合同的执行为生产依据,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组织生 产;针对 MTO 产品的生产过程比较复杂、需求变更频繁、量少样多、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的特点, 各子公司通过企业资源管理(ERP)系统,以销定产、按单设计、按单核算、按单管控,有效地提 升订单按时交付率和客户满意度,提升生产的协调性和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快速反应能力。销售 模式为:采取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依据各类产品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定价策 略。 电工电器行业汇聚了发电、输变电、配电、用电设备及电工器材制造等一系列重要产业,在 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挥巨大作用,是国民经济装备制造业的主要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电工电 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度推进,行业市场结构、 产品结构适应性调整将随之走向深入,在强化基础应用技术标准化的同时,推进产品技术向差异 化、智能化、节能环保方向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增减(%) 总资产 4,689,745,014.23 4,639,936,559.98 1.07 4,664,923,406.27 营业收入 1,904,348,967.99 1,816,085,979.48 4.86 1,805,151,541.76 归属于上市公 16,583,121.77 22,315,017.28 -25.69 40,470,302.98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37,001,987.49 370,995.83 -10,073.69 1,376,558.13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1,952,333,935.67 1,927,258,851.30 1.30 1,887,110,905.32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99,711,647.10 3,308,890.43 -3,113.45 4,360,409.15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375 0.0505 -25.74 0.091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375 0.0505 -25.74 0.091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0.85 1.17 减少0.32个百分 2.16 产收益率(%) 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84,306,239.33 543,486,763.38 484,932,383.07 491,623,58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77,805.89 10,528,084.01 458,744.64 2,518,487.2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92,094.69 -1,473,576.64 -1,272,338.63 -35,948,166.91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4,872,667.77 71,729,116.65 -9,488,512.39 -97,079,583.59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7,96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7,49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全称) 减 量 (%) 有限 性质 售条 股份 件的 数量 状态 股份 数量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 150,272,000 171,272,753 38.77 0 无 0 国有 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黄泽坚 1,005,300 7,798,100 1.77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许春辉 154,400 6,407,355 1.45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353,542 4,353,542 0.99 0 无 0 国有 限公司-创金合信沪 法人 港深研究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长春铁发实业有限公 -500,000 3,977,200 0.90 0 无 0 国有 司 法人 白欣 30,400 3,130,500 0.71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刘占涛 0 1,877,840 0.43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孙明建 1,515,253 1,515,253 0.34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张秀 1,301,777 1,301,777 0.29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80,254 1,280,254 0.29 0 无 0 国有 限公司-创金合信国 法人 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前十大股东中,国投集团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公 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山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9.04 亿元, 同比增长 4.86%;实现利润总额 4057.45 万元, 同比增长 28.04%,利润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销售规模增长,毛利额增加;二是出让控股子 公司部分股权,导致投资收益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8.31 万元,同比减少 25.69%,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所得税费用增加;二是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 2017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6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1 户,减少 6 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