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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9-0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24 日、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24 日、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发
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
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
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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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同行业市盈率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2018 年 3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
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截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市盈率为 152.28 倍,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 55.23 倍,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电气机械及器
材制造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关于公司投资的燃料电池相关业务情况
    近日,公司关注到涉及燃料电池业务股价异常波动,其中涉及到公司投资参
股的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动力”),现就公司燃料电池相关
业务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于 2001 年 4 月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新源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资 1050 万元,目前占该公司的总股份仅为 9.38%,为
参股股东,该公司对长城电工的经营业绩及收益目前没有贡献。
    2、新源动力相关的燃料电池业务目前尚处于研发试验阶段,后续研发成果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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