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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工:关于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进行回复的公告2019-07-24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9-37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进行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或“公
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
国投”)拟将所持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气装
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装备集团”),将导致电气装备集
团直接持有长城电工的股权超过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目前,电
气装备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862 号)(以下
简称“《反馈意见》”)。
       电气装备集团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交易对方及中介机
构就《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讨论,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问题进
行了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
反 馈 回 复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发 布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站
(http://www.sse.com)上的《关于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豁免
要约收购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电气
装备集团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资料。
       本次电气装备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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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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