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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工: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9-63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晶科电力白城光伏发电奖励激励基地 2019
年 3 号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合同
价格约 4.25 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0 年 6 月 30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 2019 年度
经营业绩无影响,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电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电气传动研究
所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天传所集团”) 拟与甘
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一建”)就“晶科电
力白城光伏发电奖励激励基地 2019 年 3 号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签
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次合同签
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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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传所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与甘肃一建就“晶科

电力白城光伏发电奖励激励基地 2019 年 3 号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

分别签订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为

4.25 亿元。

    合同内容为天传所集团及其子公司负责项目建成并网发电所需

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场地清理,建筑工程,

施工安装,调试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含升压站及外线工程),

并经发包人及基地办验收合格。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715486
    3.法定代表人:胡继河
    4.注册资本:411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7 年 05 月 23 日
    6.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中路 1272 号
    7.经营范围:建筑业(凭资质证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建筑园
林绿化,水体治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建筑模板及设施料租
赁。承包境外房屋建筑、钢结构、高耸构筑物、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和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甘肃一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甘肃一建控股股东为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总公司,其与长城电工及天传所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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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晶科电力白城光伏发电奖励激励基地 2019 年 3 号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性质:本项目为国家“光伏领跑者”项目;“领跑者计划”
是国家于 2015 年正式启动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通过建设先进技术
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旨在引导光伏
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项目总承包:甘肃省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 100MWp。
    5.项目建设模式:本项目为 PC 总包模式,项目设计由业主方委
托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主导,承包人根据中
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设备
技术协议进行建设交付。项目手续相关文件的办理由发包人主导,项
目实际施工方由业主推荐。
    6.项目担保:合同签订同时,由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217090.9 万元)为项目回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7.工程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发包方与基地办负责针
对国家政策性文件及政府合法合规性要求的所有手续、接入手续、并
网手续等。承包方负责本项目建成并网发电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场地清理,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
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含升压站及外线工程),并经发包人及基
地办验收合格。
    8.建设工期:计划 2019 年 12 月开工, 2020 年 6 月 30 日全容
量并网。
    7.合同总金额:约 4.25 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其中光伏区主合同额金额约为 3.7 亿元(3.7 元/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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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合同结算方式:预付款 10%(同时我方开具 10%的履约保函),
全容量并网 2-3 个月付 80%,质保金 10%(1 年),质保到期后开具 10%
的质保函(1 年)换质保金。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和银行承兑(3:7),承兑期限 6 个月。
    其他外线合同金额约为 5547 万元,无预付款,全容量并网后全
部付清。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对公司未来的
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方向,能带
动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完善。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
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合同对方甘肃一建属于甘肃省属大型项目总包单位,具有较
强的履约能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影响的可能,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严控风险,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公司会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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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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