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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工:长城电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1-1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或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开厂集
团)与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公司位于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6 号
的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事宜达成一致,收储面积共 136,821
平方米(合 205.23 亩),收储价格总额 18,509.89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此次土地收储及补偿资金在扣除涉及资产账面价值、收储费用、
职工安置、搬迁费用、搬迁损失及相关税费后,产生的差额计入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按照天水市《关于支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意见》(市委办发
〔2018〕64 号)和《天水市政府关于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老厂区搬迁
改造扶持资金事宜的函》(天政函〔2021〕26 号)文件精神,根据城市
总体规划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天水市政府将按照城区工业企业搬迁
改造政策,对长开厂集团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的老厂区的 4 宗土地进行
收储,并公开出让。此次收储的公司国有土地共 4 宗,总面积为 13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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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米(合 205.23 亩),以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为价值时点的评估价
格 18,509.89 万元(其中:土地净值为 4295.14 万元,评估价为 7676.81
万元,增值率为 78.73%,地上建筑及附着物净值为 2152.34 万元,评
估价为 10833.08 万元,增值率为 403.32%)进行收储,本次收储的土
地、地上建筑及附着物评估增值率为 187.09%。此次土地收储后,由
当地政府公开挂牌出让,并将出让价款净收益的全部返还给公司,用
于公司土地收储、搬迁补偿和搬迁项目建设。
    本次交易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还需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马锋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注册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 37 号
    主要职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市场
需求情况,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根据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对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进
行收购,纳入储备土地统一管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及市场需求,适量征用集体土地进行储备;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
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土地(既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
并纳入储备土地;筹措、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负责储
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土地的招商引资和投入市场的前期
准备工作,配合局有关科室做好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其他工作;负责土
地储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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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相关土地为长开厂集团老厂区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位
于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6 号。土地使用权相关信息如下:
                                               土地面积      原值          净值
     权证编号          被收储土地位置
                                             (平方米)    (万元)      (万元)
天国用(2015)第秦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
                                                     926       40.98         29.07
032 号                路6号
天国用(2015)第秦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
                                                   3,155      139.64         99.04
033 号                路6号
天国用(2015)第秦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
                                                 127,500     5643.17       4002.53
034 号                路6号
天国用(2008)第秦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
                                                   5,240      231.92        164.50
038 号                路6号
      合   计                   -                136,821     6055.71       4295.14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该土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收储土地、建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经甘肃金土地估价规
划咨询有限公司和甘肃诚义房地产评估公司以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为
价值时点分别按照市场法及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如下:
                     资产名称                                评估价值

天国用(2015)第秦 032 号土地                                           51.95 万元

天国用(2015)第秦 033 号土地                                          177.01 万元

天国用(2015)第秦 034 号土地                                     7,153.39 万元

天国用(2008)第秦 038 号土地                                          294.46 万元

地上建筑及附着物                                                 10,833.08 万元

                     合   计                                     18,509.89 万元

    四、本次交易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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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方: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收购范围:收购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天国用(2015)第秦
032 号、天国用(2015)第秦 033 号、天国用(2015)第秦 034 号、
天国用(2015)第秦 038 号,4 宗地坐落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6 号,
收购面积 136,821 平方米(合 205.23 亩)
    2.收购价款:以评估价值 18,509.89 万元为收购价格。
    3.收购款支付和土地交付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证》(含不动
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原件;甲方及时组织该
宗土地的出让工作;甲方按乙方老厂区搬迁进度,向市财政申请拨付
乙方收购款项,资金到位后 3 个月内及时向甲方移交土地。
    五、本次收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符合天水市土地规划,有利于支持天水
市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收储事项有利于公司统筹整合资源,
优化业务布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根据天水市政府土地规划及城区工业
企业搬迁要求实施,土地收储及补偿资金在扣除涉及资产账面价值、
收储费用、职工安置、搬迁费用、搬迁损失、相关税费等支出后,产
生的差额计入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收储的土地为长开厂集团老厂
区,不会对长开厂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土地收储
事项是根据天水市政府土地规划及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要求实施,收储
事项有利于公司统筹整合资源,优化业务布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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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土地收储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土地评估报告
    4.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附着物(树木)市场价值评估
报告
    5.天水市政府关于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老厂区搬迁改造扶持资
金事宜的函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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