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长城电工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及搬迁改造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2-16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及搬迁改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或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传
所集团)与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公司位于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53 号老所区的 2 宗国有土地收储及搬迁事宜达成一致,收储土地面
积共 15,427 平方米(合 23.14 亩),收储金额共计 3066.38 万元。其
中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 1,748.53 万元,地上建(构)筑及附着物总
价为 1317.85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此次土地收储及补偿资金在扣除涉及资产账面价值、收储费用、
职工安置、搬迁费用、搬迁损失及相关税费后,产生的差额计入公司
2022 年当期损益,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
一、交易概述
根据天水市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优惠扶持政策,天传所集团以
土地“政府收储”方式,实施老所区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利用本次老
所区土地收储政府扶持政策与资金,在天传所集团新所区实施“大型
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建设。
天水市政府同意对天传所集团位于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53 号的
老所区 2 宗土地(合计面积 15427 ㎡,合 23.14 亩)科研用地进行收
储,收储土地的情况如下:
土地面积
权证编号 被收储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平方米)
天国用(2011)第 天水市秦州区长
3360 科研用地 作价出资
秦 005 号 开路 53 号
天国用(2008)第 天水市秦州区长
12,067 科研用地 作价出资
秦 047 号 开路 53 号
合 计 - 15,427 - -
根据天水市政府相关土地收储政策,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天传所老所区土地、地上附着物及相关
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通过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评
审确定该宗土地(含地上建筑物)收购价格总额为人民币 3066.38 万
元,其中:土地评估总价为 1748.53 万元,地上建(构)筑及附着物
总价为 1317.85 万元。此次土地收储后,由当地政府公开挂牌出让,
并将出让价款净收益的全部返还给公司,用于公司土地收储、搬迁补
偿和项目建设。
本次交易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马锋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注册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 37 号
主要职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市场
需求情况,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根据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对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进
行收购,纳入储备土地统一管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及市场需求,适量征用集体土地进行储备;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
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土地(既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
并纳入储备土地;筹措、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负责储
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土地的招商引资和投入市场的前期
准备工作,配合局有关科室做好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其他工作;负责土
地储备统计。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相关土地为天传所集团老所区所在国有科研用地土地
使用权,位于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53 号。土地使用权相关信息如下:
土地面积 原值 净值
权证编号 被收储土地位置
(平方米) (万元) (万元)
天国用(2011) 天水市秦州区长
3360 138.12 95.36
第秦 005 号 开路 53 号
天国用(2008) 天水市秦州区长
12,067 496.02 342.49
第秦 047 号 开路 53 号
合 计 - 15,427 634.14 437.85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该土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收储土地、建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经甘肃金土地估价规
划咨询有限公司和甘肃诚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29 日
为价值时点分别按照市场法及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如下:
资产名称 评估价值
天国用(2011)第秦 005 号 385.13 万元
天国用(2008)第秦 047 号 1363.40 万元
地上建筑及附着物 1317.85 万元
合 计 3066.38 万元
四、本次交易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收购方: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收购范围:收购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天国用(2011)第秦
005 号、天国用(2008)第秦 047 号,2 宗地坐落天水市秦州区长开
路 53 号,收购面积 15,427 平方米(合 23.14 亩)。
2.收购价款:以评估价值 3066.38 万元为收购价格。
3.收购款支付和土地交付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证》(含不
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原件;甲方及时组织
该宗土地的出让工作;甲方按乙方老厂区搬迁进度,向市财政申请拨
付乙方收购款项,资金到位后 3 个月内及时向甲方移交土地。
五、本次收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符合天水市土地规划,有利于支持天水
市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收储事项有利于公司统筹整合资源,
优化业务布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根据天水市政府土地规划及城区工业
企业搬迁要求实施,土地收储及补偿资金在扣除涉及资产账面价值、
收储费用、职工安置、搬迁费用、搬迁损失、相关税费等支出后,产
生的差额计入公司 2022 年当期损益,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土地评估报告
4.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附着物(树木)市场价值评估
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