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长城电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2-3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参会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
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1 年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系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
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发现通
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