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03-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作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牧股份”)2016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中牧 01”、“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
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2015 年 12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62 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2.00 亿元
4、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
中牧股份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发布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中牧
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中牧 01”公司
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12 日相继发布了三次《中
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中牧 01”公司债券回售的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
的回售申报期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17 日,回售价格为 100 元人民币/张。
2019 年 1 月 21 日,中牧股份公告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中牧
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 中牧 01”公司债券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
为 1,199,999 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1,199,999,000.00 元(不含利息)。本次回售
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实施完毕,本期债券余额为 1,000.00 元。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2016 年 2 月 26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2 月 26 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
的 2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目前“16 中牧 01”余额为 1,000.00 元,发行人提议提前兑付已发行的“16
中牧 01”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提前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相关
方案涉及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故发行人已提请中信建投证券召集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信建投证
券已同意召集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按照上述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