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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2-31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0-07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拟

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

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

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3)成立日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

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4)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5)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1854)

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否

    公司本次审计业务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执行。

    (9)历史沿革: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8 月,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中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分别为隶属于云南省财

政厅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83 年成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1993 年成立)。2003 年两所合并,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13 年 1 月 18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合伙人数量:38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456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 183 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近 1600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36,323.14 万元


                                      2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2,960.32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13 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 1,223.00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综合、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资产均值【184.25】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5,526.64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如下:
序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号                                                                   机关        措施日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1      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北京证监局     2017-3-14
                                  李敏、周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书〔2017〕37 号
                                  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2      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山东证监局     2018-01-04
                                  何夕灵、曾凡超采取监管谈话措
       书〔2018〕1 号
                                  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      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   黑龙江证监局   2018-01-16
       定书〔2018〕3 号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4      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   浙江证监局     2018-10-31
       书〔2018〕72 号            函措施的决定




                                             3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5     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深圳证监局   2020-7-16
                                 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书〔2020〕130 号
                                 的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

    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

    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复核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曾负责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负责人、拟签字会计师:冯建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

    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曾负责中牧股份、中水渔业、鑫茂科技和百利电气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黄琼,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参与过多家大中型企业、上

    市公司、股转挂牌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

    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无诚信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经公司与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



                                            4
元,与上期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

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

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 4 年,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

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同意聘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先沟通的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任何意见。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在为公司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表示,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


                                    5
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

了解,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费用 77 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 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满足工作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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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

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

聘期 1 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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