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满足工作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 鸿、马战坤、岳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