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2019-02-12  

						                        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复星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Hequn Yin 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
    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上
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江宪、黄天祐、韦少琨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