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19-040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 复药 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3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4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人数 72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56,305,835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006,302,320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50,003,5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9.0158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39.2617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9.7541
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本公司董事长陈启宇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3 人,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吴以芳先生,独
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执行董事姚方先生,非执行董事汪群
斌先生、王灿先生、沐海宁女士、张学庆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黄天
祐先生、韦少琨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本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任倩女士、曹根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
议;监事管一民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董晓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
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关晓晖女士,高级副总裁周飚先生,副总裁梅璟萍
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与 Gland Pharma Limited 创始人股东等签订《经修订及重
述的股东协议的第一修正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96,501,983 99.0261 9,798,837 0.9737 1,500 0.0002
H股 159,498,969 63.7987 75,819,395 30.3273 14,685,151 5.8740
普通股合计 1,156,000,952 92.0159 85,618,232 6.8151 14,686,651 1.1690
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 于 与 Gland Pharma
Limited 创始人股东等签
1 58,406,693 85.6315 9,798,837 14.3663 1,500 0.0022
订《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东协
议的第一修正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关于与 Gland Pharma Limited 创始人股东等签订<经修订及重述
的股东协议的第一修正案>的议案》为对 A 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 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与 Gland Pharma Limited 创始人股东等签
订<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东协议的第一修正案>的议案》。经合理查询,未有与该议
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承婧艽、郝明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