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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2019-03-26  

						                     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


    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单位2018年日常关联/连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关联/连交易”),作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

已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连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关联/连交易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本次关联/

连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交

易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江宪、黄天祐、韦少琨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