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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种子酒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1-04-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3 号)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向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付小铜、陕西柳林酒业有限公司等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02,021,8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76,423,294.3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8,200,000.00 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223,294.30 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464 号)
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种
子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本
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原则,对金种子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贾世宝、孙彬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贾世宝、孙彬、刘依然

     (五)现场检查内容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2、信息披露情况;
     3、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6、经营状况;
     7、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种子酒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决议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与公司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
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
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种子酒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
披露支持性文件。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种子酒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
披露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
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
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
监管协议,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了与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种子酒(或金种子酒及其子公司)已分别与专户开
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
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外投资协议等,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
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
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建立了相关制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已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金种子酒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沟通,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根据金种子酒 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03,792.94 万元,同
比上升 13.55%,公司营业利润为 3,687.51 万元,同比上升 127.63%,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40.61 万元,同比上升 133.94%。主要系期间费用下
降及土地征收补偿增加所致。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业务运转正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所处的白酒行业消费升级趋势进一步显现,行业竞争持续
加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应根据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品牌及市
场营销管理,调整产品结构,强化成本管控,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并稳步推进募
投项目建设。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现场检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本现场检查报告上述内容外,金种子酒
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重大
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金种子酒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现场检查人
员与金种子酒高管等人员进行交流以及实地调研,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为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自进入持续督导期以来,金种子酒在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均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贾世宝                   孙     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