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酒: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
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任免公司
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免职、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况;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其能够胜
任公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聘任何秀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金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何
武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免去刘锡金先生财务总监职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