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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吴中: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8-06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讯表决)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
到监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
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的要求;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规定,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报通知的要求,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季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
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