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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吴中: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 4 人。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半年报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的特别规定,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通知》的要求,
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
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半年报编制的保密规
定。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 年上
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 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江苏吴中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
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黄春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黄
春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
举,现提名吴振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吴振邦先生简历:
    吴振邦,男,1965 年 8 月出生,1985 年 6 月本科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现
华东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5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职于苏州第五制药厂,历任动力设备科科员、研究所课题负责人、五车间
副主任、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等职。2000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
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部企管投资部(企管发展部)副经理、经理,江
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苏州制药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兼原料药厂厂长、江
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兼经营管理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