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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9 日、12 日、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 2020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4.70 亿元至-5.40 亿元。
       公司近期股票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9 日、12 日、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
恒利达”)处于资产处置阶段外,目前公司其他经营状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
外部环境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确认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在部分股票交流平台,有投资者将公司称为“核污染防治概念股”、
“防辐射概念股”,原因或是有公开材料显示,一款名为“乃捷尔牌清辐宁胶囊”
的药品由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生产,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
护作用。经公司核实,公司已于 2012 年将持有的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60%股权全部转让,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公司
下属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生产和销售“乃捷尔牌清辐宁胶囊”,
也未生产其他核污染防治和防辐射类的产品。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异
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9 日、12 日、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亏损风险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预计 2020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 亿
元至-5.40 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 122,795,762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4%。控股股
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83,3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7.84%,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69%。控股股东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控股股东
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股权质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