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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编号:临2021-04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医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吴中医药银行贷款提供 4,500 万元人民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已实际为吴中医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9,09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
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吴中医药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及 5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度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 259,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
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编号:临 2021-030)及《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
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29 日
    注册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 2 号 8 幢
    法定代表人:姚建林
    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医药产业投资管理;医药研究及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吴中医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0 年度(已经审计):资产总额 172,558.78 万元,负债总额 102,771.2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93,633.83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81,543.14 万元,净
资产 69,787.5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56%,营业收入 64,500.38 万元,净利润
3,714.95 万元。
    2021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68,866.27 万元,负债总额
88,679.9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79,791.50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75,856.91
万元,净资产 80,186.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51%,营业收入 14,897.78 万元,
净利润 10,398.8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保证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4、最高担保额:人民币 4,5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1 年 07 月 19 日至 2022 年 07 月 12
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
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止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8、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券本金及
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
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
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所属全资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本
公司为支持上述公司银行融资的正常运转和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周转及票据业
务正常开展的需求,同时为了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述公司的贷款发放要求,
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103,840 万元(均为公司
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 年度)净资产
56.2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
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