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14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4—02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12
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金宇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温利民、刘国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时间
3、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5、认购方式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8、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温利民、刘国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该议案 1-10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温利民、刘国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温利民、刘国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协议主要条款详见公司《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温利民、刘国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温利民、刘国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