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8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 2014—01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通讯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014 年度绩效考核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
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解锁期自
2015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止,可解锁比例 34%,可解锁股份合计
为 1713600 股。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本期股份解锁的有关事宜。
董事张翀宇、徐师军、王秀华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为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