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团:关于终止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2015-04-28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7.99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递交了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取得《受理通
知书》,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取得《反馈意见通知书》。
在本次申请审核期间,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且销售回款超越
预期,截至 201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8.98 亿,资产负债率低、流
动性好。由于公司拟投资建设的生物产业园规划用地尚在落实中,目前自有资金
较为充裕,可以满足当前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保荐机构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2015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
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57 号),决定终止
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待生物产业园用地正式落实、建设项目筹备完成等条件成熟后,公司将根据
资金使用情况,择机启动再融资工作,募集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