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经营团队成员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7-13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36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
经营团队成员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2 日
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经营团队成员的书面承诺函,计
划增持公司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增持的具体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主要经营团队成员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
内拟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3493 万元,以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其中,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920 万元。具体增持人员
及拟增持金额如下:
增持金额下限
序号 姓名 职 务
(万元)
1 张翀宇 集团董事长、总裁 1,560
2 徐宪明 集团副董事长 537
3 王秀华 集团董事、副总裁 246
4 徐师军 集团董事、副总裁 238
5 李树剑 集团董事会秘书 174
6 温利民 集团监事会主席 105
7 刘国英 集团监事、总裁助理 10
8 王永胜 集团副总裁、保灵公司总经理 50
9 张兴民 集团资产运营部经理 140
10 魏学峰 集团总兽医师 50
11 周宏 集团总裁助理、总工程师 10
12 李玉和 集团总裁助理、扬州优邦总经理 40
13 李荣 集团总裁助理 30
14 徐雪梅 集团总裁助理 10
15 刘志南 集团销售总监 40
16 季明 集团项目总监 40
17 沈红军 保灵公司董事长 20
18 亓凯 保灵公司副总经理 20
19 高日明 保灵公司副总经理 40
20 罗宏亮 保灵公司副总经理 10
21 张龙 保灵公司副总经理 10
22 赵丽霞 保灵公司副总经理 10
23 马玉峰 保灵公司总经理助理 20
24 王晓蒙 保灵公司总经理助理 8
25 陈九连 保灵公司总经理助理 8
26 李瑞春 保灵公司总经理助理 7
27 庞闯 扬州优邦财务总监 20
28 范娟 扬州优邦质保总监 20
29 王学俊 扬州优邦总经理助理 10
30 潘杰 扬州优邦总经理助理 10
合 计 3,493
二、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
2、增持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严格遵守有
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