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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集团: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5-11-25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60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50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
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
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
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取
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
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