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六年九月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9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13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18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1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0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21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 22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 .............................................................................................. 23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4 一、备查文件 .................................................................................................................. 24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24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生物股份、发行人、公司、本 指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东北证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 指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本报告 指 告书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生物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将本次 发行日 指 发行的新股登记于发行对象的A股证券账户之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 街1号 法定代表人:张翀宇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股票代码:600201 成立时间:1993 年 3 月 13 日 上市时间:1999 年 1 月 15 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572,829,860 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1618816 邮政编码:010030 电话号码:0471-6539434 传真号码:0471-6539430 电子邮件:stock@jinyu.com.cn 互联网网址:http://www.jinyu.com.cn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应用;对生物药品投资管理、医疗器械制造投资管 理、健康医疗产业投资管理;高新技术开发应用;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建立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15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2、股东大会 2015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2016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 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7 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5,100 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11604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9 月 6 日,主承销商东北证 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7 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249,999,980.00 元。 2016 年 9 月 7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6 年 9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主承销商之东北证券划转的股票募集款人民币 1,225,999,980.00 元(发行收入人民币 1,249,999,980.0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保荐费人民币 4,000,000.00 元)。发行人发行收入人民币 1,249,999,98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 保 荐 费 以 及 各 项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6,019,529.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3,980,450.21 元。其中增加实 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40,322,58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人民币 1,183,657,870.21 元。变更后实收资本(股本)613,152,440.00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322,580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2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24.43 元/ 股。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并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24.03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 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最终确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1.00 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49,999,9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 26,019,529.7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3,980,450.21 元。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7 名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 东北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 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 3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9,999,980.00 元,发 行股票数量 40,322,580 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上限 5100 万股; 发行对象总数为 7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064,516 249,999,996.00 2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64,516 249,999,996.00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64,516 249,999,996.00 4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32,258 124,999,998.00 5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38,709 149,999,979.00 6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32,258 124,999,998.00 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225,807 100,000,017.00 合计 40,322,580 1,249,999,980.00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宏超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 业务),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 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 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20 室 (仅限办公用途)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基金募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二期 31-32 层 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5、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注册资本:3907020.846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赖小民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 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 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 7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 7 名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 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 与认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对私募投资基金的登记、备案要求,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产品“菁英时 代久盈 2 号私募结构化基金”、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产品“富荣-集富 3 号 资产管理计划”“富荣-集富 5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产 品“华安-清风 61 号资产管理计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安信 基金国融汇通资本生物股份定增资产管理计划”、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产品“方正富邦基金生物定增资产管理计划”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产 品“申万菱信-茂典定增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 7 名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0,322,580 股已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中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保荐代表人:袁志伟、张鼎科 项目协办人:张玉彪 电话:010- 63210629 传真:010- 6857383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 层 经办律师:桑士东、都伟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注册会计师:肖菲、包梅庭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注册会计师:肖菲、包梅庭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67,200,000 11.73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544,444 2.54 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13,306,794 2.32 4 石丽云 9,433,500 1.65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409,200 1.64 6 张翀宇 8,793,800 1.54 7 朱燕珍 5,830,000 1.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机遇 8 5,635,678 0.98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医 9 5,217,159 0.91 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5,002,950 0.87 合计 144,373,525 25.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67,200,000 10.96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544,444 2.37 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13,306,794 2.17 4 石丽云 9,625,385 1.57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409,200 1.53 6 张翀宇 8,793,800 1.43 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菁 7 8,064,516 1.32 英时代久盈2号私募结构化基金 华安基金-工商银行-渤海国际信托 8 8,064,516 1.32 -建行-渤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 9 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5,635,678 0.92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 10 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5,301,126 0.86 金 合 计 149,945,459 24.4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0,322,580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本次变动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项目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的 3,886,400 0.68 40,322,580 44,208,980 7.21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 568,943,460 99.32 -- 568,943,460 92.79 流通股 股份总数 572,829,860 100.00 40,322,580 613,152,440 100.00 注: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前股本结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3,980,450.21 元,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 同时,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均得到较大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及整体实力 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兽用疫苗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项 目均与公司现有的生产及研发业务紧密相关。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的主营 业务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公 司的产品种类将更加丰富、产品序列将更加完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及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认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 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 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 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 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 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 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 电 话:0471-6539434 传 真:0471-6539434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电话:010-63210629 传真:010-68573837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