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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05-1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
求,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
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6年10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
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
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