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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06-1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核查意见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完成 2016 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公司
董事会根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16.31 元/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