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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1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2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 58 号公司四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1,508,3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4.635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魏学峰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张翀宇、董事赵红霞、独立董事
陈永宏、独立董事陈建勋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晓琳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副总裁王永胜、财务总监张红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1,508,301              1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9,785,264         99.2221          0          0.00     1,723,037              0.77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变         104,843,442                100      0           0.00          0          0.00
         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
   律师:项义海、单润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
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