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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 2018-01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计划减持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王永胜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3,381,5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永胜先生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0 股,减持价格将按
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
王永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331,74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37%,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收到王永胜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9),副总裁王永胜先生拟自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350,000 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日,王永胜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减持
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占公司总
                                             (元/股)
                                                                股本比例
                                             28.34—
 王永胜    集中竞价 2017/12/8-2017/12/29                 331,741       0.037%
                                              31.76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                        本次减持后持
            本次减持前持                     本次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股数量占公司                        股数量占公司
            股数量(股)                     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王永胜          3,381,560          0.376%      3,049,819              0.339%


    (三)本次减持事项与王永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 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王永胜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王永胜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