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转让部分股票收益权及股份质押的公告2018-03-15
证券代码: 600201 证券简称: 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1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转让部分股票收益权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
关于转让部分股票收益权及股份质押的函,生物控股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加银”)签署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民生加银通过拟设立的
“民生银行民生加银资管南宁分行资管合作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资
管计划”)项下资金受让生物控股持有的本公司 6,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
下简称“标的股票”)之收益权,并约定生物控股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回购。同时,
为确保《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的支付,生物控股将
其持有的上述标的股票质押给民生加银,质押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3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生物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 6.91%,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0.72%,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生加银基本情况
名称: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翔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8 层
二、《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转让方: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生物控股持有的本公司 6,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收益权。标的股票的
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因转让及采用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标的
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标的股票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配股等而形成的派
生股票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转让方因持有标的股票和派生股票而取得的股息、
红利等;标的股票和派生股票产生的其他收入。
(三)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及用途
生物控股转让本合同项下标的股票收益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96,000,000.00 元,该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转让及回购期限
标的股票的转让及回购期限为上述资管计划委托资产运作起始日起 12 个月。
在委托资产运作满 6 个月之日,生物控股可以提前回购标的股票收益权,期间按本
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回购款。自生物控股支付完毕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之日起,
本合同项下标的股票收益权移转至生物控股享有和行使,民生加银同时将按照本合
同的约定解除标的股票的质押。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生物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94,0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0.46%,其中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70,856,000 股,占生物控股持有本
公司股份数量的 75.3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88%。
四、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生物控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减持行为。生物控股资信
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
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