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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9-04-29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7 位非职工董
事候选人(其中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
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提名张翀宇、魏学峰、王永胜、赵红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桂红、申嫦娥、刘震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