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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
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做出的,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提高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二、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
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保留优秀管
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
任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旨在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
保本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桂红、申嫦娥、吴振平、耿明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