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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2020-07-3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福建福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
们作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之审议事项《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及所属公司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所属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经济行为,交易价
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相关合同或协议内
容真实、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定价公允,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所属公司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此页无正文,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所
属公司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元清                 檀少雄                    林丰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