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2020-10-3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之董事签字页)
董事签名:
卞志航 杨韬 李震
林家迟 蒋辉 罗元清
檀少雄 林丰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之监事签字页)
监事签名:
温春旺 李沙 高菁
张翔 卞其鑫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之高管签字页)
高管签名:
杨韬 陈富贵
吴智飞 陈仁强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