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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1-01-16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005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 福日 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
  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了规避进出口贸易业务外汇结算风险,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拟在
2021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合同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
单笔远期结售汇金额不超过 200 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根据福日科技的进出口业务结汇需要,以用于远期结售汇的交易
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收付的外币金额为原则,拟在 2021 年度以自
有资金或者银行信用额度为保证金,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东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
福州片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等银行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逐笔签订远期结售汇申请确认书,其中单笔远期结
售汇金额不超过 200 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预计 2021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合同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
    二、福日科技基本情况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均指人
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股份。福日科技注册地
址为福州马尾快安 M9511 工业园 C 座第五层前区 A4;法定代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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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富贵,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
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
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
险品)、医疗器械销售;房屋租赁;黄金、珠宝首饰批发;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1,592.21
万元,净资产为 1,076.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515.29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39,772.99 万元,净利润为 456.50 万元。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福日科技的总资产为 33,578.84 万元,
净资产为 1,362.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215.91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82,904.75 万元,净利润为 286.01 万元。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因
    福日科技主营进出口业务,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交易量大,
频率高,周期较长。为锁定未来时点的外汇交易成本或收益,使进出
口贸易业务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降低汇率波动对外汇结算造
成的风险,福日科技有必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
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
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
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时,将
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其交易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其预测的进出口外
汇流入净额,且外汇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须保持一致。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福日科技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
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信用
额度,最高不超过远期结售汇合同金额的 5%。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锁定外汇汇率,既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的要求,也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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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
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
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过程中,经办部门应根据与金融机
构签署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
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二)强化内部风险报告机制。福日科技应在每季度后 3 个工作
日内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情况报告给公司财务部;当远期结售汇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业务亏损或潜亏金额达到
100 万元人民币时,福日科技应在情况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向公司提
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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