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
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檀少雄先生、罗元清先生组成,
其中,檀少雄先生及罗元清先生为独立董事,檀少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召
集人、罗元清先生为法律专业人士。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檀少雄先生、罗元清先生及林家迟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其中,檀少雄先生及罗元清先生为独立董事,檀少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及召集人、罗元清先生为法律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并签署了会议决议或书面意见。具体的会议召开时
间和议程如下:
1、2020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4)《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
3、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4、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关于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6、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批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参股设立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 2020 年度审计开始之前,我们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
以沟通函、督促函和见面会等方式,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审计部及
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各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协调。在审
计服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操守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同时我们审核了审
计费用和聘用条款,发现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
符,聘用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等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公司
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计划的可行
性,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我们审阅审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自
评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
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
此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一、二、三季度财务
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
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未发现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各项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1 年,我们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
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