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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日电子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2021-04-2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明确公司
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
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
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内容如下:
    第一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
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股
东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
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坚持以现金
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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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3)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持续经营,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
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
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20%。
    3、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4、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需要,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
票股利的方式回报投资者。
    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与实施过程将积极采纳和接受所有股东(包括中小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建议和监督。
    第四条 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
红回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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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情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股东(包括
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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